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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需要的按照那些规定办理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征收土地需要的按照那些规定办理呢?征收土地流程的规定主要是要求管理土地的部门将征收的消息发布给利益相关的老百姓,然后就征收的工作必须和村民有所沟通并了解他们的看法,对预期要征收的土地进行实际的考察并确定应当征收的面积,经过各种报备和批准之后才进入征收和补偿环节。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原文链接:http://cq-lvshi.jusao.cn/news/itemid-86.s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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